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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家屯抗战胜利纪念楼

发布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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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家屯抗战胜利纪念楼位于丰润区沙流河镇池家屯村。纪念楼为3层砖木结构,楼高10米,东西长13.6米,南北宽6.2米,占地面积85平方米。一、二层分别塑有冀东区党委书记彭来和冀东区行署主任张明远题写的楹联。三层为女儿墙,墙面上是人们抗日胜利后的喜悦心情和对未来憧憬的水泥雕塑,顶部是水泥塑制的指向8点的圆形钟表,寓意艰苦卓绝8年抗战的胜利。

1945年8月冀东抗日联合会主任张治全为纪念抗战胜利在家中自费建造纪念楼,1946年被国民党军队焚烧破坏,1953年由玉田县委、县政府出资修缮,1976年在唐山大地震中受损,1984年由原丰润县委、县政府出资修缮。2005年该楼得到了省、市文物界领导、专家的一致肯定,认为它是我国唯一一座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楼,是一处具有典型风格和颇具影响力的革命纪念性建筑,价值极高。2008年11月被河北省政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抗战胜利纪念楼以独特新颖的风格、丰富深刻的内容,记录了革命先辈为民族解放事业进行的伟大斗争,向后人展示着冀东历史上那光辉壮丽的一页。

主办单位:中共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
冀ICP备15024999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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